EE追加分-LMIA

1. 什么是LMIA?
LMIA(Labor Market Impact Assessment)-劳工市场影响评估,即过去的Labor Market Opinion (LMO) –劳工市场意见书。

加拿大的雇主如果需要招聘临时外国劳工(Temporary Foreign Worker),便必须先向就业及发展部门(ESDC)递交LMIA的申请,如果能够得到其签发的正面批文,则可以凭此批文协助临时外国劳工办理工作签证,令其可以来到加拿大为雇主工作。

不同于留学生毕业后可申请的PGWP(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可受聘于任何雇主,凭LMIA申请获得的工作签证都是closed的,即只能为申请此LMIA的指定雇主工作。

自从前任联邦移民部部长康尼被委任为联邦就业及发展部部长之后,便针对临时外国劳工法规做出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一项引人注目的措施就是将过去的LMO改革为现在的LMIA。

LMIA通过加拿大雇主向加拿大就业及发展部门递交,申请表格以及申请所需的资料都由雇主全权负责。当然,如果适用,也需要提供将要受聘的临时外国劳工的基本个人信息。

申请表格:
Higher Skilled:http://www.servicecanada.gc.ca ... p5517(2014-11-019)e.pdf
Lower Skilled:http://www.servicecanada.gc.ca ... p5512(2014-11-013)e.pdf
For Immigration:http://www.servicecanada.gc.ca ... p5593(2014-12-004)e.pdf

2. LMIA与LMO
新的LMIA体系从2014年6月20日开始生效,新政策与过往LMO政策相比,有如下几个主要变化:

a) 费用增加:每个申请从$275增加至$1000的费用,此金额仅适用于使用LMIA申请工签人士,如果仅作移民用途,则可豁免此1000加币的费用。

b) 申请条件:在原先高低技能分类的基础上增加高低工资的分类,分别作不同的限制

c) 数量限制:每个雇主/每个工作场所的低工资类别的临时外劳(TFW)数量有限制(拥有10个以上雇员的公司,低工资的临时外国劳工不能超过10%)

d) 审查雇主:每年会对25%的雇主进行抽查, 针对加拿大申请人为何不符合资格,需要雇主提供更多的细节证据。

e) 有效期:不可renew,过期后即重新申请,低工资类别最多1年有效期,TFW整体最多2年有效期

f) 其他:食品服务行业重新开放,高需求,高薪工作的申请者,处理时间将会缩短至10天(不是120天)

总体而言,在加雇佣外国申请人很困难。但是,雇佣申请人还是有可能的,这需要雇主付出更多的的费用以及监管责任。

3. 申请条件相关

过往这类申请是以加拿大国家职业代码(NOC)划分工种的标准,然而更改后的体系则在原先的基础上增加以雇主向临时外国劳工所提供的工资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分为低工资以及高工资两大类别,另外附加三个特殊项目,包括农业,住家保姆,以及高需求,超高薪又或者超短期(如120天聘用限期)等特殊职业,各自都有不同的申请要求及限制。加拿大雇主所在的省份或地区的每小时工资中位数便是区分低工资和高工资两大类别的指标,图解如下:

l 过去(LMO)↓
20150110180406_79589.png

l 现在(LMIA)↓ 原先的基础上增加
20150110180426_24540.jpg


以下是加拿大各省份或地区各自的每小时工资中位数:

Alberta亚尔伯特$24.23;

British Columbia卑斯$21.79;

Manitoba曼尼托巴$19.00;

New Brunswick纽宾士域$17.79;

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纽芬兰$20.19;

Northwest Territories西北地区$32.53;

Nova Scotia新斯科舍$18.00;

Nunavut努纳武特$29.96;

Ontario安大略$21.00;

Prince Edward Island爱德华王子岛$17.26;

Quebec魁北克$20.00;

Saskatchewan萨斯喀彻温$21.63;

Yukon育空$27.93

Source:http://www.esdc.gc.ca/eng/jobs ... shtml

Ø 低工资类别的限制更加严格

新的体系为了确保提供低工资职位的用意与职位的临时性一致,所以只允许获得最多一年工作签证,而且每一年都必须由雇主重新申请LMIA,才能够申请新的一年的工作签证。新的体系同时限制雇主雇用超过10个以上的员工时,只能有10%比例的临时外国劳工属于低工资类别。

同时,如果加拿大雇主向临时外国劳工所提供的职位同时符合以下准则,就业及发展部则不会受理其LMIA申请:

第一、根据加拿大统计局数据,如果雇主提供的职位所在地区的失业率高于6%。

第二、雇主向临时外国劳工所提供的职位属于膳宿业、餐饮业或零售销售业。(行业)

第三、雇主向临时外国劳工所提供的职位属于国家职业代码D类别中某些职位,包括餐饮业柜台服务员、厨房帮工、清洁人员、收银员、保安人员,以及初级生产线员工等等。(具体岗位)

Ø 高工资类别要求实行过渡计划

如果雇主提供的工资达到或者超过各省或地区每小时工资中位数,则被要求提供一份过渡计划。此计划的目的是要确定,如果雇主获得就业及发展部签发的正面评估批文,则需要承担招募责任,继续保留现有的加拿大公民及加拿大永久居民雇员或向其提供相关的培训,并且会协助临时外国劳工办理申请成为永久居民。当雇主获得正面的评估批文,则需要马上实行其提供的过渡计划,并且必须贯彻于临时外国劳工就业期间。

如果工作期限有所限制,雇主则可能被允许豁免提供过渡计划,例如:工作期限是120天以内的紧急工作岗位,或者工作期限多于120天但少于2年的非经常性职位。

无论是哪一个类别,如果雇主想成功通过评估的话,都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工资: 招聘的职位必须是国家职业类别当中的职位,根据每一职位的代码,在加拿大人力银行(Job Bank)上查找这一职位在雇主所在地区的平均工资。雇主向临时外国劳工所提供的工资必须能够达到相对应的平均工资。人力银行上的工资数据,都会不定期地发生变化,因此,雇主提供的工资也应有一定的上调空间。

第二, 广告:在加拿大境内刊登最少连续4周的招聘广告。广告的模式包括平面媒体,如报纸,或者网络等等。广告的发行不能够只限制于雇主所在地区,必须以全国范围为基础。招聘的职位必须是临时外国劳工将要受聘的职位,而且工作职位以及薪酬都必须达到标准。除此之外,广告的内容还应该包括:雇主信息,将要受聘的工作地点,工作职责,工作津贴,技能要求等等。雇主必须提供这一系列广告的证明文件,当中能够显示刊登广告的起止时间段。雇主需要在最少三个媒体上刊登招聘广告,其中一个必须是加拿大人力银行。除了刊登广告之外,雇主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征募,其原则是要证明雇主在加拿大现时的劳动力市场上找不到适合所提供职位的应聘者,而需要招聘临时劳工。其余的征募还包括:参与招聘会,与学校合作并提供实习职位,通过专业征募中介进行招聘等等。

第三,过渡计划:如前文所述,如果雇主所提供的职位属于高工资职位,即所提供的工资比雇主所在省份或地区的每小时工资中位数高,则需要提供一份过渡计划来证明雇主将会承担招募责任,雇主会继续保留现有的加拿大公民及加拿大永久居民雇员,并且会协助临时外国劳工办理申请成为永久居民。过渡计划中,雇主需要提供自己将会进行的5项征募活动的具体细节(当中一项活动必须是针对少数或特殊类别人士,例如原住民,伤残人士,或者年轻人等等。另一项招募活动必须能够证明雇主将如何支持临时外国劳工过渡成为加拿大劳动力,例如提供语言培训等等。其余三项招募活动则可以包括刊登连续性的广告,提供工作培训,参与招聘会等等,属于通用的招聘形式)。雇主在递交LMIA申请时,只需要提供过渡计划书,无需提供实际招募的结果。当雇主收到正面的LMIA评估,而临时外国劳工也顺利获得工作签证来到加拿大开始工作,雇主则需要开始执行所递交的计划书,然后记下招募结果,例如多少人进行了面试,为何应聘的人不适合等等。这份计划书的执行应该贯彻于临时外国劳工工作的整个时期。如果就业及发展部门在任何时期要求对计划书进行检查,则会要求雇主提供这些招募报告的结果,以便核实在外国临时劳工工作的期间,雇主有履行其招募责任。

第四,文件:雇主递交LMIA申请时,必须要附上公司的证明文件,包括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商业执照,最近一年报税报表100、125,以及T2125。

Source:-本文内容汇编自网络现有文章并涉及下列来源:
± http://www.chamber.ca/events/w ... C.pdf
± http://www.edsc.gc.ca/eng/jobs ... W.pdf



来源:加华移民网

1 个评论

每年会对25%的雇主进行抽查??就凭这一条,基本死心~~没有任何一个雇主希望政府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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