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被抓,律师:最高可判15年

随着宋喆涉嫌职务侵占被刑拘,马蓉、王宝强、宋喆再一次登上热搜。

昨晚,北京市公安局官博@平安北京发布微博,就“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被抓”一事发布了通报。朝阳警方称,收到某影视文化工作室报案。经过调查取证,于2017年9月12日,对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宋某(男,34岁,北京市人)等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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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一出,企鹅答主纷纷参与讨论,这其中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吃瓜群众,也有专业律师从职务侵占等法律层面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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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群情激昂的企鹅答主,企鹅问答组织了一个讨论:究竟什么是职务侵占?宋喆可能会面临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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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师:韦喜律师

“宋喆极有可能因职务侵占被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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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明确职务侵占罪的定义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是否构成本罪,要有三个条件: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本案中,宋喆是王宝强的经纪人,全面负责王宝强的公司事务,之前新闻中也有提到,有一期真人秀的节目,未经王宝强本人同意,宋喆单方面回绝节目组的邀请。这也体现了王宝强对宋喆的信任,据此,可能一些私事也是由宋喆代为处理。宋喆也正是利用这种便利,能够实施转移王宝强公司财产的行为。在王宝强公司没有一定的权力,不可能将公司顺利搬空,王宝强却还蒙在鼓里。根据新闻,宋喆也确实实施了转移王宝强公司财产的行为。

三、在数额方面,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宋喆转移的财产数额需要等待警方的调查结论予以认定。

从新闻看,宋喆明显具有转移王宝强公司财产的主观故意,综上,宋喆极有可能职务侵占被判处刑罚。

还有的企鹅答主根据法律条文,给出了量刑意见。

法律博主:青山法律

“应该可以达到有期徒刑顶格,即15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六十二条【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规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职务侵占1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数额2万元,刑期增加六个月。

宋喆作为王宝强的经纪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该属于王宝强公司的财产,加上宋喆与收入严重不符的奢华生活,可以预判侵占金额应该是数额巨大。10万元判五年,每增加2万元刑期增加六个月,照此下去,应该可以达到有期徒刑顶格,即15年。据此,判处宋喆五年是起码的,15年也是合理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资深法制记者:法律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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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喆所涉嫌的职务侵占罪,其实是一个特别常见的罪名。宋喆有可能是利用经纪人的身份私自或者窜通他人,将玉宝强夫妻名下公司的财产“黑掉”,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如果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入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论处。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还有的答主分析了立功减刑的可能。

知名法律博主:法律人张一鸣

“可以及时退赃获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根据王宝强本人的描述来看,宋喆涉嫌的职务侵占很可能已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如果按该标准量刑就有极大的可能被并处没收财产(按中国现状基本是100%会并处),但如果能够通过立功等获得减轻处罚,则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会再有并处财产刑的风险。

他可以在警方证据充实,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向侦查人员“检举、揭发”,协助抓捕“同案犯”,一旦被认定为立功可以减少20%~50%的基准刑。

也可以及时退赃获取从轻处罚的机会。根据法律,“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如果结合前面所述的自首、立功等情节,不排除最后能够免除刑事处罚。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看到宋喆被抓的新闻,有答主直呼“大快人心”。企鹅问答也想听听大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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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鹅答主:LVV

“谁叫你们玩的这么大”

王宝强的钱肯定是不少的,但是有多少算做是婚内财产被马转移的,有多少算做是公司财产被经纪人转移的,还有待调查。只能说人在做天在看,现代社会有法律。明目张胆的偷人卷钱跑,法律不会给你这个空子,如果有空子,还得感谢你们,搞不好会因为你们进一步修改法律。谁叫你们玩的这么大。

企鹅答主:活泼的哥布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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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鹅答主:都是神话

“堂堂正正做人,走光明之路才是正道”

感觉大快人心,像这样的人就该得到报应。否则真是把中国的好风俗败坏了,不劳而获,伤风败俗的事必须禁止。堂堂正正做人,走光明之路才是正道。扬社会主义好风气!

还有的企鹅答主从经纪人的角度分析。

企鹅号:九宫格格

“宋已经被经纪人界“开除”了”

格格认为,宋真是堪称经纪人界的极品了!

本来作为一名明星经纪人,应该非常幸运,宋碰上王宝强这样的高票房明星,本应感到庆幸才对,经纪合同中自己该拿的那一份肯定也不会少。但宋的智商显然太少,小聪明太多,结果把自己的本来非常有前途的一份职业给毁了。

是的。就算这次职务侵占案没有出。宋已经被经纪人界“开除”了——试想,还有哪个明星敢用他呢!
 
(来源:腾讯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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