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两倍撞死少女 约克区警员危险驾驶罪名成立

早前引发本地社区广泛关注的约克区警队值班警员罗马诺(Remo Romano)超速撞死少女案有最新进展。在经过了长达近四年、三次审理之后,安省高等法院于本周三(1月24日)裁定该罗马诺有罪,而他的量刑聆讯定于三月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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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地英文媒体Yorkregion.caom报道,这起案件发生于2014年2月12日晚,时年42岁的约克区警队警员罗马诺驾驶着一辆伪装警车(福特F-150皮卡)在圣克莱尔大街(St. Clair Ave)上以11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恰好撞上了刚下公交车、正在穿越马路的18岁女高中生娜塔莎(Natasha Carla Abogado)。

罗马诺回忆,当看到娜塔莎出现在车前,急忙打方向盘,可是已经太晚。厚实的福特F-150皮卡重重地撞在娜塔莎身上,将她撞飞了近80米,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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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6月,罗马诺被控以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但是他一直否认自己有罪。

罗马诺在庭上流着泪回忆了他撞人的经历,但是也强调自己“没有过错”。他说,自己当时是和队友一起执行一项追击任务。由于他掉了队,所以才在限速为60公里的圣克莱尔大街上超速行驶,而本省的《公路交通法》是允许警员在执行任务时超速的。

说到死者娜塔莎,罗马诺表示“是她选择走到我的车前”的。

不过,罗马诺也承认,当时警队尽管在追击可疑车辆,但是并没有逮捕的计划,也没有在执行紧急任务。

来自现场的调查则显示,如果罗马诺当时的车速是80公里,娜塔莎还有生存的机会,而在115公里的时速下,她一点生还的可能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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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案情虽然简单,但是非常难审,其难点在于,罗马诺当时是在执行任务,这个时候撞人致死,应该算犯罪吗。

在2016年5月,陪审团未能达成一致裁决,导致审判无效。

当年9月,另一组陪审团重审中宣判罗马诺无罪。

控方不服遂提出上诉,去年秋天,安省上诉法院下令重新审判。

在本周三(1月24日),经过了长达8个小时的审议后,陪审团裁定罗马诺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成立。

罗马诺的量刑聆讯定于3月14日进行。

一般说来,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罪犯都会被判入狱,刑期在14年以下。

死者娜塔莎的父亲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长达四年的庭审终于结束,让他心情释放,但是他的女儿再也回不来了。

约克区警方拒绝对罗马诺被裁定有罪做出任何评论。
 
 
 
来源:加国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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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曲哥 - 路漫漫心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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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法权酿成的悲剧。。。
 
严刑峻法下,谁都难以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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