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帖| 约克大学误发500份录取通知书的那个可怜员工要哭了

约克大学误发了500份录取通知邮件,在申请待果的同学中掀起轩然大波。有同学表示,不想来约克读书了!哎,不知道是哪位工作人员出错了,误发了邮件。对于这件事,站在雇主的角度,HR人力资源部门已经可以着手解雇这位员工了! 
 
《我和雇主没有合约那么是否我就不受保护?》讲过受聘的一系列法律知识,今天将会从这件事开始分析一下解雇或者辞职需要知道的相关知识。 
 
这位员工现在有三个选择,自己辞职,坐等被解雇,和坐等不被解雇。最后一种是最好运的结果,不用讨论了,对于前两种,被解雇和辞职当然是有区别的。撇开名声上的影响,自己主动辞职是没有“安慰金”的,而解雇,雇主需要根据法律规定Pay给雇员以肯定雇员对公司曾经的付出和帮助他们在过渡期能够生活。 
 
Employment Standard Act 中规定,解雇一位“员工”,Employee, 而非Contractor, 必须提前通知,英文称给员工一个Notice of Termination, 如果不提前通知,或者通知时间太短就要付给员工Termination Pay.  
 
一定要解释“员工”这个名词!只有员工才能享有“安慰金”,那么如果我是与雇主签合约的Contractor呢?对不起,您没有这个福利。可是!这里要讲一个Case, 说的是有一家公司,和员工每年都签了一个一年的合约,ok,就这样一年一年又一年的签了12年,也就是12张一年合约,到了第12年,公司解雇了这名员工,并且表示,你是Contractor, 不是Employee, 所以我不Pay你!这名员工忒不服气了,我勤勤恳恳干了12年,一毛慰问金都没有,太心寒了,于是就告了雇主。你们猜结果是神马?法官裁定,通过分析证据,这个Contractor其实是一名Employee, 所以雇主应该Pay. 而且雇主还要承担法律诉讼费,雇主估计哭晕了。。。这叫偷鸡不成蚀把米 。。。
 
说白了,雇主要是想炒人,您就付钱呗。现实生活中是这样的,雇主可以通知员工说,哎,小张,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三个月后,你被解雇,这种叫给了Notice, 同时雇主还是要Pay这三个月工资的。当然,小张要是愿意,还是能来上班,只是老板多数担心被解雇的员工心存怨念,直到自己要被解雇后不仅不好好工作,还会来搞破坏或者偷盗商业资料云云,老板肯定会求着您,别来上班了,我照Pay工资给你还不行吗! 
 
有的雇主就会想,那形式上不就相当于Termination Pay吗?没错,形式上一样,概念不一样。Termination Pay的意思是,老板走到你的办公桌前说,小王,现在,马上,立刻,你给我打包滚蛋,去财务部领钱吧,这就是Termination Pay.  既然操作一样,那为什么有Notice of Termination 和Termination Pay? 有些大公司,比如当年Target,要撤离加拿大了,那它不能通知员工说,干不下去了,你们可以走了,因为决定撤离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留下员工做这些事儿,也是无奈之举。而且Notice of Termination可以一个月一个月给,而Termination是一个Lump sum, 一次性给个大礼包。 
 
作为正式员工,法律都有明确规定,Notice of Termination 是多长时间,见下表哈。  

notice_of_termination.JPG

 
但是,在这个约克大学误发录取通知邮件的Case中,Admin部门的这位员工如果识相的,还是自己Resignation辞职吧。因为,如果解雇一名犯错误的员工,雇主是不用Pay的。可是,法律就是这么复杂,并不是员工犯所有错,老板都能免费解雇。 
 
比如,公司规定9点上班,可是咱迟个5分钟10分钟到,哎呀,我犯错了,老板您别解雇我呀,我上有高堂下有妻小。。。行了,这么点小事儿,老板不能免费解雇你,因为,免费解雇要看错误有没有给公司带来损失。我的意思也不是鼓励大家迟到,占老板便宜,毕竟,准时上班,是起码的工作态度。 
 
又比如,昨晚上,心情不好,跑出去喝酒喝断片了,掏出手机,在Facebook上写下:这工作烂透了,我特么告诉全世界,这公司就是一傻X, 结果很不幸,被媒体捕风捉影,第二天公司因为这件事儿,股价大跌!老板终于可以免费把你开了,因为你给公司带来了巨额损失。 
 
在错误的裁定上还有一个点叫Obedience, 就是顺从,也就是说,员工不听话导致公司损失,雇主可以免费解雇。记得上回,我提到过法律是站在“公正”的一方吗?Obedience这个点上,有一个法律界非常经典打脸的Case,  这还是在英国,加拿大法律之前用的就是英国法律。这个Case大致是这样的,说有这样一帮地铁司机,上级规定他们要遵守一个什么规定,但是因为如果遵守了,旅客将没法上车,所以多年以来,这帮司机都心照不宣的没有照做。结果有一天某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领导跳出来指责他们不遵守上级命令,可以免费解雇他们,司机们很郁闷,于是他们想出了个办法,就是去遵守上级命令,哦活活,这下地铁全乱套了,乘客怨声到载的。。。最后你懂得。。。 司机们嘚色了。
 
最后啊,我们常说雇主是受欺负的受气包,可是,法律也规定了一条,雇主可以偷笑了,就是如果Wrongful Dismissal 错误解雇,雇员不得控告雇主。这个点,容易引起误会,有需求的,还是直接寻求法律途径吧。 

wrongful_dismissal.JPG

 
PS:  还有一个点是Severance Pay, 因为是数学题,太复杂了,篇幅有限,有机会再讲,有兴趣的,可以先看看以下内容 http://www.labour.gov.on.ca/en ... e.php 
 
再PS: 上期说过一个点需要更正, 
就是其实雇主可以任意规定试用期, 
只要你们双方同意,并且定好合约, 
没有合约的,试用期以3个月为准。 
各位找工作的时候, 
如果雇主要跟你签个十年八年的试用期, 
劝你别找这家公司了, 
这不是试用期,
这是变相拖欠工资 。
 
来源:http://www.labour.gov.on.ca/english/es/pubs/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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