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大麻合法化先要处理三个国际条约!

按照加拿大自由党政府的计划,明年春天加拿大将开始大麻合法化的立法程序,加拿大人自由吸食大麻的日子似乎不远了。但专家们认为,加拿大在实现大麻合法化之前先要处理好加拿大签署的几项国际反毒品条约。

加拿大广播公司记者Catherine Cullen采访了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的教授霍夫曼Steven Hoffman。霍夫曼指出,至少有三项加拿大签署的国际条约禁止使用大麻。一个是1961年签署的国际麻醉药品公约,一个是1971年签署的精神药物国际公约,另一个是1988年签署的反对贩运非法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的国际公约。

加拿大联邦政府高级官员认为,可以有两种办法来解决加拿大要实行大麻合法化与加拿大签署上述反对毒品条约的矛盾。一个办法是说服其他签约国修改条约的有关条款、与加拿大一道实行大麻合法化,这是一个既费时、又费力的办法;另一个办法是加拿大先退出有关的国际条约,然后再申请有条件的加入这些国际条约,这是一个比较省时省力、而且有先例可循的办法。

2012年玻利维亚政府为了解决本国民众咀嚼古柯叶子的习惯与国际禁毒条约的矛盾,就先退出1961年联合国反毒品公约,然后一年之后申请在把本国民众咀嚼古柯叶子的习惯作为例外的情况下重新成为这一联合国公约的签字国。

目前看来加拿大自由党政府会选择玻利维亚方式处理加拿大签署的三个国际反毒品条约与大麻合法化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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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I with C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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