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中国女留学生因在Hudson's Bay盗窃数千加币,被判刑!

一名中国女留学生在担任百货公司销售代表时以虚假退款的方式盗取公司的钱款被控,她退还全部钱款认罪后恳求当庭释放,法官认为此罪当庭释放处罚太轻,驳回被告的请求,但将刑期减少至6个月,这6个月的刑期让她面临遣返的风险。

法庭文件显示,留学生宋某现年22岁,出生在中国陕西省西安市,16岁时来到加拿大留学。在Northern Albert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NAIT)完成商业法科目的学习,她的姐姐住在埃德蒙顿,正在申请加拿大永久居留,宋某留学期间与姐姐住在一起。她的妈妈在中国经营一个小生意。退休后每年到加拿大住半年,冬天返回中国,宋母负担了宋某和姐姐两人的学习及生活费用。

5_100610C1.jpg


宋某自Northern Albert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NAIT)毕业后于2015年12月13日申请到了百货公司Hudson’s Bay 的销售代表工作,至2016年2月4日事发停职。

法庭文件显示,在Hudson’s Bay 任职时间宋某多次虚报网上退款,将用于退还给客户的钱款打入自己的银行卡内。这些网上退款的数额在5,000元至6,800元不等,宋某承认自己有16次的盗款行动。

宋某律师向法官求情,说宋某目前是凭借临时工作许可在加拿大工作,如因上述的盗窃行为被定罪的话,她不但会失去工作许可,还会被立时驱逐出境。

律师说,宋某父母离婚,小时候由祖母带大,后来一直与父亲一起生活。2015年夏天,当她听到父亲生病的消息后,原本要赶回去看望父亲,却因等候拿到加拿大的工作许可而未能成行。结果不仅宋某的父亲突然去世,她为了减轻母亲的财政负担走上歧途。

心理医生Marin的报告显示,宋某盗款后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和害怕。

法官认为,宋某盗窃至少5,000元的数额不少,且经过精心策划,以及进行多次的盗窃行为,如对她轻判处,将损害公众利益。但考虑到宋某过往表现良好,又有父亲去世造成的情绪影响,且主动认罪,并愿意退还偷窃的赃款。在此情况下,法官将检控官要求的12个月有条件监禁改判为6个月。
 
来源:加国无忧
编译:51.ca 谈海
已邀请:

iris辰星教育 - 口碑就是最好的营销

赞同来自: 雯仔 阿初

能出来上学的经济条件不至于差到那个程度吧?!而且都已经上班了,有收入了,何苦走这种歪路呢!真是得不偿失!而且好丢脸啊。。。来了加拿大每个华人都代表中国的以部分。言谈举止不说要多优雅,至少道德水准不能丢人吧!

要回复问题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