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国籍有望?两会新提案:入籍加拿大也可以保留中国国籍

双重国籍问题一直是中国政府头疼的问题,也是6000万海外华人最关心的问题,长期以来不断有人为双重国籍奔走呼号,但至今没有任何实质进展。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再次在会上提出建议修改《国籍法》第九条,消息一出,立刻得到加拿大华人媒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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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的提案:

朱征夫提议修改《国籍法》第九条:如果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之后,不主动申请放弃中国国籍,则中国只承认该公民中国国籍,对其外国国籍不予承认。

朱征夫在接受《北青报》采访时表示:目前的《国籍法》第九条被制定的时候,我们的国家实力还比较弱;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世界范围内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都在争夺人才和资源,国籍已经成为了争夺人才资源的重要手段;自动丧失国籍,把人才让给别的国家,这并不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此外,修改这条规定,也能使国家可以保留对公民在司法、税收上面的管辖权。

朱征夫认为:不能把取得外国国籍和不爱国划等号,很多中国人取得外国国籍,并非对祖国没有感情,可能是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因此,他的新提案希望以较为温和的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让已经取得外国籍的中国籍人士,在自己没有自愿放弃中国籍的情况之下,依然能够保有中国籍。

朱征夫是谁?

朱征夫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是为数不多的三届老委员。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参政议政十年,保持着“高产高质”的状态,今年准备了8个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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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朱征夫首次获任全国政协第十一届委员,2013年再次荣任为全国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今年再次连任。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朱征夫用提案说话。自2008年担任全国政协委员以来,朱征夫共提交提案55件、建议4件,其中包括关于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呼吁,在刑法中增设“恶意欠薪罪”,“防止冤案的系列提案”等。去年,他提出的《关于建立外国法和国际法国家数据库》的提案荣获“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优秀提案奖”。

今年朱征夫准备了8个提案,“比如关于让中国驾照‘和国际接轨’的提案,就是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有不少人反映,现在持有中国驾照并不能直接在旅游目的国租车自驾,颇为不便。目前我国每年出境游人数过亿,其中相当比例为自助游。所以建议采取国际通行做法,即由我国政府承认并加入《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可较好解决这个问题。”

朱征夫,1964年9月29日出生于湖北省荆州。1980年9月至1987年7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取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至1997年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获法学博士(国际经济法专业)学位。2001年1月起开始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2003年作为广东省政协委员,提出《关于率先在广东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提案》,从立法法第八条第(五)款的规定出发,以缺少法律依据和违反程序公正为由对劳动教养制度提出质疑。结果是201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除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

2009年的全国两会上,针对金融危机以后珠三角老板频频欠薪跑路、打工者生活无着落的情况,提出修改刑法,在刑法中增设“欠薪逃匿罪”。结果是2011年2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恶意欠薪罪;

20年前的中国政协提案

1998年中央电视台主持人陈铎等9名委员联合提出关于撤消“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规定的建议案,提案说: 1980年颁布的《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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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主持人陈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9年答复

陈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撤销“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规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以下简称《国籍法》)第三条规定我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这是我国与有关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解决华侨双重国籍问题的成功经验总结。我国在海外尤其在东南亚国家的华侨众多,明确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鼓励居住在外国的华侨自愿加入或取得居留国的国籍,有利于减少国籍冲突,有利于消除华侨居留国对我国的疑虑,有利于维护广大海外华侨在侨居国的切身利益,符合华侨本身愿望,也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交往。同时,减少双重国籍和多重国籍也是国际社会努力的方向。《国籍法》颁布实施近二十年的实践证明,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则在处理国籍冲突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原则符合我国目前的国情和国家根本利益。

中国处理加拿大犯人面临尴尬

2007年4月19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7岁的**份子玉山江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分裂国家罪判处玉山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最后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案因对玉山江的国籍认定等因素为中加两国的关系蒙上阴影。

出生于中国新疆喀什的玉山江,2001年前往加拿大,得到加拿大认可的难民身份,2005年11月由加国授予其公民身份。

中国外交部指出,玉山江为中国公民,涉嫌参与了一系列暴力恐怖组织活动,为国际通缉犯,且因国际刑警组织发出对玉山江的通缉令在先,其变更身份后成为难民在后,等于是借改变身份逃脱国际通缉,故不认可其加拿大国籍身份。

当时的加拿到外长麦凯(Peter MacKay)立即发表措词严厉的声明,指责判决“令人难以接受”,并说加方会因此重新检讨《中加领事协定》。

2016年提案建议删除国籍法第九条

在2016年全国政协会议上,全国政协常委李崴提案,建议删除目前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规定,允许外籍华人保留和恢复中国国籍,并认为这不仅有利于海外华人,也有利于国家发展,凝聚民族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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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李崴

全国政协常委李崴的来头不小,他的外祖父李济深为已故民革中央主席,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李崴2012年1月至2014年9月任广东省侨联专职副主席;2014年1月起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

加拿大新华会会长杨海峰认为李崴的恢复国籍提案令所涉及的人群大大缩小,更具可操作性。因为外籍华人可能涉及海外五六千万华人,当时需要恢复中国国籍所涉及的大概只有五六百万人,而且这些人大部分是改革开放之后移居海外的大陆华人。

外籍华人不注销中国护照后果很严重

2018年2月,中国驻英国大使馆的官网上突然更新了这么一则消息——近期,中国驻英国大使馆在工作中发现,部分已加入外籍并持有中国签证的申请人,涉嫌骗取中国护照。大使馆已遵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对非法获取中国护照的申请人,中国驻英使领馆将对有关证件进行注销或宣布作废处理,有关人员将被拒签或拒绝入境。

有媒体举出个案称有已入外籍的中国公民因为没有注销中国户籍而被限制出境,必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籍才允许以外国公民身份出境。

小编就此事采访了国内某省会城市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得到的答复是这种说法不准确。加入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只要注销所持的中国护照就可以持外国护照办理中国签证,然后自由出入中国边境。至于户籍是否注销,没有硬性规定,通常由各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执行。所以公安部门通常只要求当事人注销中国护照而不是户籍。只有当事人强烈要求,并自愿填写申请注销户籍的表格,并声明自己可以负担全部后果和责任才会允许当事人注销户籍。

51网友评论:

网友Sanssouci:

李崴的提案从根本上解决了剥夺大陆海外中国人国籍的问题,而国务院只需要做很小政策改动,参照美国国务院做法,就能给中国政府和中国公民争取到最大利益。这个提案的好处是:

不需要改动现行国籍法,因为第九条是一条毫无法律逻辑的条款,它和第十条是矛盾的,更像一条权宜之计的行政命令,而产生的时代,背景都已经过时。

不再需要对东南亚几千万非大陆出生的海外中国人再做出艰难的调整。

和美国的现行做法接轨,不让美国在此领域专美。既维护了大国的尊严,保护了公民,也能为祖国争取到最大利益,特别为几百万老留学生,老移民真正敞开了归国报效的大门,让新的留学生,移民出国游学居住解除了后顾之忧。

对大陆中国公民来说,摆脱了沦为二等公民的地位,可以扬眉吐气地和港澳台中国人平起平坐。

网友eva123:

本来就不应该取消我们平民百姓的户口,恢复国籍是体现政策的人性化,一致性和公平性。

网友加拿大老张:

改革开放之后移居海外的大陆华人,算起来, 这些人也就占中国人口的千分之四, 比中国富豪的数量都少, 影响面并不大, 中国政府想顺应民意的话容易办的。

网友海瑞:

母亲不应该抛弃孩子,孩子走得再远也是恋家的。
 
 
来源:加国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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