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我阴道里插进过什么 之 加拿大留学生版

Liao姑娘是小编上大学时的学妹,广州人,父母送她来加拿大学会计。

去年南京高铁站曾发生男子当众猥亵女童的事件,周围候车旅客竟无一人制止,事件引发舆论哗然。小编当时和小Liao闲聊到这件事时,小Liao跟小编讲述了发生在她自己身上,骇人听闻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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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站男子抚摸女童胸部

小Liao从小被现在的继父继母收养,上面还有一个这个家庭的哥哥,一家四口人住在一起,继父继母和哥哥都是做会计工作的。

小Liao大概9岁上小学3年级的时候,不知道是因为受到了所谓“先父遗传”(Telegony:亲代会继承其母亲前任配偶的特征)理论的启发,还是纯粹就是变态,继父以“和我‘睡觉’可以把基因传入你体内这样我们就会成为亲生父女”的理由,和小Liao发生了性关系,并且将这种关系一直保持到小Liao出国前,长达10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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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父遗传”研究,不想烦恼最好别好奇

这10年里,继父每周都会有几天到小Liao的房间里睡觉,继母和哥哥都对这种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哥哥甚至偶尔也会加入。“有时候我吃着哥哥给的薯片和果冻,哥哥就脱光衣服趴在我的身上,”小Liao平静地告诉当时震惊无比的小编。

一年是52周,10年是520周,每周还有几次。难道就一直这样顺从,没有一次反抗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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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15岁以前想过离家出走,但是离开他们我就什么也没有了,为了这个尝试过自杀,可是我真的不甘心就这样死了,”小Liao还是那样平静:“但是我一直在等待彻底离开他们的机会。”

记得小编当时问了一个很蠢的问题:为什么不报警?小Liao没说话,只是白了小编一眼,走了。

被爷爷,父亲,哥哥性侵,是一件私事,不应该被拿到大庭广众之下来讨论,太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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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一时的汤兰兰案

这种传统的思维逻辑,不仅存在于中国,也存在于包括加拿大在内的西方国家。大部分正在,或曾经受到过性侵犯的女性,会选择三缄其口,因为她们知道,如果自己坦白,向社会求救,也许换来的只是整个社会的污蔑,责备,甚至羞辱。尤其是当意识到自己很可能因此被孤立,因为这种被很多人苦口婆心的所谓“一时冲动”,而毁掉自己未来的一生,她们就更会选择沉默。

今年2月2日开始,到4月15日,捷克首都布拉格的Art Wall上展出了一系列的图片,每张图片上都不过是一些3D建模的普通物件,有米老鼠玩具,剃须刀,肥皂,发卡,打火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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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东西真的在平常不过,但是当人们走到最后一个图片前,却能瞬间感到脊背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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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东西都是展出者Alma Lily Rayner童年被父亲性虐待时,其父在Alma的阴道里塞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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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特殊的展览名就叫“我爸爸在我阴道里插进过什么?”(Some things my father put inside my vag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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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这一最痛苦的回忆展现给世人,也许是一位普通女性最极端的抗争,“我之所以这样做,是想让捷克被虐待的女人喝孩子们,让更多的捷克人都意识到,我们不应该这样被对待,我们不应该这样对待别人,”这位来自捷克的,研究强奸课题的学者,艺术家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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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所有类型犯罪的受害者中,只有受到性侵的女性得不到同情,会被指指点点,甚至还要忍受各种或无意或不安好心的流言蜚语。

加拿大发生的该类案件也不在少数,比如:

2016年,阿尔伯塔警方逮捕一名当地的41岁男子。他的3名亲生女儿与母亲一起,在过去的6年时间里,沦为性奴被父亲疯狂蹂躏。这名禽兽父亲还涉嫌有偿让陌生人与自己的3名女儿性交,自己则在一旁拍摄性爱录像,并上传到社交网络。案发时3名女儿均未成年。

2016年,安省一名男子被判入狱7年半。他从1997年开始性侵自己自己年仅11岁的女儿,一直到2012年。放文件显示,该男子最初让女儿帮自己手淫,后来直接要求性亲密行为。由于与父亲性交没有采取避孕措施,女儿怀孕并堕胎。

2017年,魁北克省加蒂诺法庭判决一名涉嫌性侵两名亲生女儿的父亲入狱15年。这名79岁的被告在大女儿只有8岁时开始对其进行性侵,持续30年,导致大女儿从13岁开始就生下3个孩子。而小女儿5岁时就受到父亲性骚扰,8岁被强暴,直到小女儿十多岁时离家出走。

这3起案件中的女受害者,在被父亲性侵后选择保持沉默,示弱的表现也令他们的父亲更加有恃无恐。第三起案件中被迫与父亲保持关系长达30年的大女儿,一直到母亲去世后,才在来参加葬礼的妹妹的鼓励下,向警方举报自己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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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边为大女儿:Lucie Lesage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隐私问题,加拿大政府于1983年通过C-127法案,C-127法案取消了强奸,强奸未遂和非礼等罪名,并引入性侵罪三级架构。C-127法案消除了以性别为基础的法律定义,男性也可是受害者,婚内性侵也属犯罪。
 
 
来源:加国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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