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催:自己家地被别人白占了,可还得赔钱...

新移民在加拿大买房置地,可能很少人听说过逆权侵占(adverse possession)这回事。所谓的逆权侵占,简单说就是在1999年安省土地注册新制实施以前购买的物业,如果土地被邻居占用超过10年而你没有提出异议,则被占用的土地归邻居所有。最近多伦多一位房东就经历了这样的噩梦,不但自己家地被别人占了,官司还打输了,还得赔钱,花费超过5万元。实际上,两家争来争去也就是几厘米宽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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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安省首个大陆背景土地测量师曾志强在测量

据多伦多星报报道,发生争执的两家为邻居,住在多伦多东区Main和Danforth之间一条名为Chisholm Ave的路上。

其中一家主人William Keys,从他爷爷那辈起一家人就住在这里,他的曾祖父1923年买下这个房子。他家后院和邻居家有个fence,两家相安无事多年。然而1966年的一个土地勘测图显示,William Keys家的fence超出边界,侵占了邻居Christopher Reid家的地,宽度从7厘米到14厘米不等,两家的fence长度有 16.96米。不过这事两家都没有在意,安安稳稳地过了很多年。

直到2014年,邻居Christopher Reid做了个土地勘测,发现了两家之间fence的秘密,觉得自己吃亏了,在没有给邻居William Keys打招呼的情况下,嘁哩喀嚓直接找人把两家间的fence给拆了,然后根据新的勘测图重新在两家物业分界线上建起一个新fence。

对William Keys来说这口气当然咽不下,找个律师就把Christopher Reid告了,理由就是他要逆权侵占。

地球人都知道在加拿大打官司就是玩钱的游戏,最后法官判了,William Keys赢了,Christopher Reid不但失去了几厘米宽的土地,还要支付法律手续费用,俩家前前后后打官司的花费超过5万元。

据介绍,安省土地注册简单可分成新、旧两制。旧制采用登记系统(Registry System),以纸张作为纪录;新制则是土地业权系统(Land Titles System),为电子纪录。随着科技发展,省府于1999年开始,逐渐将土地注册由旧制转为新制,至今安省已有九成土地以新制方式注册,但仍有一部分没有采用新制,那么这部分业权如果发生纠纷就要按老办法处理,也就是承认逆权侵占法则。而采用新制注册的物业则不适用逆权侵占法则。
 
来源:51.ca 谈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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